那晚突然懷念起Ramly Burger,於是就下樓到迷你市場後面的小攤子買一個雞肉漢堡來吃。

開檔的是一名外勞。從斯里蘭加來的(還是孟加拉? 我忘了。重點是,他是外勞)。

我看他很用心很用心的弄著我的漢堡,於是就問他,來了多久? 怎麼學會弄這個的?

他說,13 年了。正職是裝修,這個小檔是他頂過來讓朋友營業的。當晚朋友生病,他才代班的。

他說,漢堡很容易弄的,他看人家做看多了,自然就會了。

他的馬來話講得很流利,一點都不像外國人。他說,家人都在祖國,他和朋友在公寓共租了一個單位,看到樓下有空的攤子,就申請了。

生意還不錯,很多把我家公寓當宿舍的學生妹都喜歡來買。

我的漢堡弄好了。我付了錢,他給了我一張名片。說,如果有什麼裝修工作,可以通過手機聯絡他。地址是我家公寓某一個單位。

回到家裡,我攤開我的Ramly Burger, 沒有香氣可言,賣相也不好,味道更不是我懷念的。

但不知怎麼的,我一點怨言也沒有。如果下次肚子餓,我想我還是會去樓下買一個漢堡來吃吧!

我還在考慮,家裡的熱水器電掣壞了,要不要叫他來修。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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